农高区专题和1104“揭榜挂帅”项目实行省地联动,省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联合支持经费不低于省拨经费;其他“揭榜挂帅”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凯发K8一触即发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1)对已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2)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
(4)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50万元
(5)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6)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700万元
“揭榜挂帅”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须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原则上涉及一个帮扶片区的县(区)分配资金100万元,涉及两个片区的县(区)分配资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