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以下9类项目。其中,技术改造、贴息、揭榜挂帅、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等5类属投资补贴类项目,按投资规模、进度、比例核算补贴资金;首台套设备购置、诊断平台、试点示范、晋级提能等4类属政策兑现类项目,按相关要求直接兑现补贴资金。
(1)支持范围。对企业实施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核心,结合产业导向、技术水平、项目规模、建设进度等因素,择优确定支持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优先支持2023年可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个年度,包括2021年以来开工的未完工在建项目;2022年以来建成达效的已完工示范项目;2023年可开工建设,项目前置手续齐备的拟开工重大项目。K8凯时国际官方网站
(1)支持范围。贴息政策是技术改造投资补贴政策的有效补充,旨在促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动力,实现省级重大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持续性享受政策资金支持。2023年度选择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对符合技术改造政策要求的项目,按照贴息政策予以连续支持。
(2)支持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和建设周期可最多贴息三年。
(1)支持范围。聚焦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针对制约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的瓶颈,鼓励重要装备设备、关键零部件、材料工艺、新型产品研制开发,攻克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采用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等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优势产业关键节点重大项目。
(2)支持方式。具体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另行发布。对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支持范围。平台具体类型包括为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提高质效而建设的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创新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承载项目应当是聚焦行业、产业链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问题等,项目建设主体要具备较好科技研发实力,在行业内具有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带动能力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起始年度不早于2021年,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2)支持方式。优先支持具有公共性、服务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平台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自建自用平台,按总投资10%比例支持;对企业自建并可服务于全行业发展,每年服务同类企业个数10家以上的,按总投资不超过20%比例支持。
(1)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领域,专业的软件开发公司为实现工业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所形成实用性强、创新程度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项目整体开发周期不超过2年,已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2022年以来完成项目建设。
(2)支持方式。K8凯时国际官方网站对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出研发费用的8%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支持范围:对在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重大装备产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对生产企业购买并实际安装投入生产使用的首台套设备购置费用予以补贴。
(2)支持方式。对2022年以来,新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期付款、设备租赁等费用不计算在内。
(3)有关要求。各市(州)经信局对获取购置补贴的设备,需连续跟踪三年,按年度将设备使用情况上报省经信厅。三年内若发现设备资产转移、对外租赁,或其他相关情况,各市(州)经信局应及时上报并追缴已拨付的资金。
(1)支持范围。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省级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平台2022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及增补遴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2022年度13家平台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后,按要求测算各单位综合奖励资金,并出具综合绩效报告。
(2)支持标准。根据2022年技改诊断服务对接情况,按照实际完成的有效诊断项目数量,对服务机构按每完成一个项目诊断3万元标准予以补贴,单个服务机构最高补贴200万元。
(3)有关要求。根据2022年综合绩效评价和平台增补情况,对省级平台进行适当调整,纳入2023年度省级平台机构的单位可继续享受资金政策支持,在2024年度专项资金中予以一次性补贴。
原则上,每年度支持的范围和标准需视上年度总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待2023年度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确定后,各级经信部门根据省经信厅反馈的名单,进一步核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后进行推荐申报。
(1)支持范围。对实施技术改造后,2022年以来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占比不少于50%。
(2)有关要求。获奖企业名单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企业营业收入数据确定。奖励资金由省级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申报奖励资金时,企业所在地政府应当出具配套资金出资承诺函,确定总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省级资金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地方完成资金配套,并按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落实到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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